走路该保持“安全距离”吗 访客 2025-05-10 16:55:50 79659 默认 摘要: 女子在人行道上边打电话、边行走,突然转身,与身后的男子相撞摔倒,造成骨折,导致十级伤残。女子索赔18万元,最终经法院调解... 女子在人行道上边打电话、边行走,突然转身,与身后的男子相撞摔倒,造成骨折,导致十级伤残。女子索赔18万元,最终经法院调解,男子赔偿了7万元。日前,发生在青岛的一起案例引发网友关注。 在青岛电视台一档普法节目中,青岛李沧区法院立案庭庭长韩继升介绍了本案:法官调取了监控记录,证实刘女士在前方无突发情况的状态下突然转身往回走,对于事故的发生存在较大的过错,但是,又认定王某存在未保持安全距离的过错,是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后经法官多次调解,由王某赔偿刘某7万元,案件了结。 青岛电视台相关报道截图 但是,走路要保持安全距离引发舆论热烈讨论,对此不少网友提出疑问。转身撞到人,自己伤残,对方要不要负责?保持安全距离,这个针对机动车的责任是不是可以移植在行人身上? 我国《民法典》明确的一般侵权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即,无过错不担责,有过错才担责,除了机动车事故等法定特殊情形之外,要求证明侵权者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存在过错,才需要承担责任。 女子在人行道边打电话边行走时,突然转身,与身后的男子相撞,摔倒骨折,有损害结果,有形式上的侵权行为(毕竟是和男子相撞导致的受伤),但是,后面好好走路的男子的过错体现在哪里?所以,法官在解释本案时,强调男子没有保持安全距离,将之认定为过错,从而要求承担法律责任。 那么,好好走路的男子,能不能预见到对方会突然转身往回走?有没有反应的时间?所谓安全距离要保持多少合适?如果本案的处理成为一般性的民事规则,所有人走路是不是都得保持距离? 之前,北京法院公布过一起类似的案件——行人逆行被绊倒致死案。 2019年,北京某车站的进站口处,67岁的王老太在离开闸机逆行时,与身后正常排队检票的刘女士相撞,被对方的行李箱绊倒跌地。之后,王老太因为脑出血而不幸去世,王家人索赔62万元。 行人逆行被绊倒致死案相关证据 最终,法院驳回了家属的所有诉讼请求,法院认为:第一,王老太转身逆行而出,更应避让顺行的旅客并观察周边情况,本人对被绊倒的损害具有过错。第二,刘女士正常进入检票口,绊倒的事发全程不足4秒,刘女士无法预见,亦无法在瞬间作出可能发生意外情况的判断。法院总结说:行走的安全注意义务应由转身逆行者负责,不应将高度注意义务强加于他人身上。 对比两起转身伤害案的不同处理,在没有充分披露案情的情况下,不能简单地说两案就是同案不同判。回过头看,公众对青岛这起案件反应这么大,一定程度上是代入了被撞男子的角色:自己好端端地走着路,前面的人突然转身,撞在自己身上,自己还要赔7万块钱。用公众朴素的表达,这就是无妄之灾了:每一个公民应该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不能将安全注意责任不合理地转嫁他人。 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抓实公正与效率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时,就特别强调:人民法院要居中裁判,不偏不倚,分清是非,定分止争,坚决防止谁闹谁有理、谁横谁有理、谁受伤谁有理等和稀泥做法。 总之,在类似的侵权案件处理当中,应该坚持谁有过错,谁担责,而不是谁受伤,谁有理;受伤者可以得到同情,但普通人也不能被强加义务。 澎湃新闻主笔 沈彬 (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标签: 过错 男子 文章版权及转载声明 作者:访客本文地址:https://ddwi.cn/ddwi/10595.html发布于 2025-05-10 16:55:50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爱美网 海报 阅读 QQ 分享 微博分享 微信分享 分享 上一篇女子长期喂家暴丈夫猪饲料?假 下一篇纸片茅台撕拉片涨到2000元一盒 年轻人的新“社交货币” 女子长期喂家暴丈夫猪饲料?假上一篇 纸片茅台撕拉片涨到2000元一盒 年轻人的新“社交货币”下一篇 相关推荐 过错男子 “中国罕见提出大规模采购意向” 2025-05-10 “中国排面”一步一帅 2025-05-10 朱自清《荷塘月色》被检出高AI率 2025-05-10 雷军:过去一个多月是我最艰难的时间 2025-05-10 75岁董事长赤膊秀肌肉代言抗衰产品 2025-05-10 走路该保持“安全距离”吗 2025-05-10 女子长期喂家暴丈夫猪饲料?假 2025-05-10 领证不用户口本,还需哪些材料?补领证件如何操作?七问七答 2025-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