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邮储银行陕西省分行被罚193万元: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

12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因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被罚款193万元。
刘某德(时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法律与合规部总经理),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的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3.5万元。王某航(时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个人金融部总经理),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的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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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访客本文地址:https://ddwi.cn/ddwi/2036.html发布于 2024-12-14 16:3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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