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生银行太原平阳路支行被罚50万元 一行长助理被禁止6年从事银行业工作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晋金管罚决字〔2024〕114号-116号)显示,因贷前调查不尽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平阳路支行罚款50万元。
郭丽华(时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平阳路支行行长助理)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平阳路支行贷前调查不尽职事项负有责任,禁止6年从事银行业工作;戈进来(时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平阳路支行行长)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平阳路支行贷前调查不尽职事项负有责任,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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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访客本文地址:https://ddwi.cn/ddwi/3419.html发布于 2024-12-24 11:2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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