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财产保险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支公司被罚36万元 一销售人员被禁止进入保险业10年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宜金监罚决字〔2024〕61号-64号)显示,因编制虚假的农险业务承保资料,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宜昌金融监管分局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支公司罚款36万元。
秦金铭(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支公司榔坪营销服务部销售人员)禁止进入保险业10年;朱为华(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支公司经理)警告并罚款4万元;杨长清(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支公司农险业务部经理警告并罚款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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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访客本文地址:https://ddwi.cn/ddwi/3416.html发布于 2024-12-24 11:2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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